三亚经济适用房

办事指南 > 三亚经济适用房
我要查询:
经济适用房申请经济适用房优惠政策
三亚经济适用房申请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4-12-12 15:22:03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三亚市城镇非农业户口;

2、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含16㎡);

3、申请人家庭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520元;

4、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单位集资房、经济适用房);

5、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

6、申报人未结过婚,且年龄达到38岁以上的,可以单独作为家庭户申报。

三亚经济适用房申请的具体条件

三亚购买经济适用房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

1、报名申请时间的上一年度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2、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单位职工年收入证明(包括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和其它收入);

3、领取养老金、失业保险金的相关证件或者证明;

4、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就业状况收入证明;

5、民政部门出具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或者救助证明;

6、其它符合要求的收入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

家庭向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三亚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进行填写。

2、初级审核

材料齐全的,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情况进行初审。

3、审核材料

申请家庭将填写好的的申请表格及材料装档后送到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及时审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或补全的全部内容。

4、入户调查

单位或社区居委会与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面积,家庭居住人口、家庭资产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调查表,入户调查小组不得少于2人。

5、组织评议

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申请家庭评议情况记录表》。

6、公示

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

7、各行政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复审

8、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审核

三亚经济适用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请到本市街道办事处办理

点击展开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