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亚市经营性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按《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月份的通知

导语 《三亚市经营性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按〈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月份申办年度审验实施方案》

  关于三亚市经营性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按《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月份的公告


  关于三亚市经营性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按《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月份的公告

  各经营性普通货物运输业户:

  《三亚市经营性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按〈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月份申办年度审验实施方案》已经省道路运输局批准,现将我市经营性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实施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本市从事经营性普通货物运输车辆。

  二、实施时间及做法:

  (一)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申办2013年度审验。营运货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以下简称登记日期)月份为2、3、4月份的,于2013年10月申办年审;登记日期月份为5、6、7、8月份的,于2013年11月申办年审;登记日期月份为9、10、11、12、1月份的,于2013年12月申办年审。

  (二)从2014年1月2日起,营运货车按《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月份申办年度审验,每12个月进行一次。例如:营运货车《机动车行驶证》登记日期为×年1月×日的,于2014年1月申办年审;登记日期为×年2月×日的,于2014年2月申办年审,以此类推。

  咨询电话:0898―38219572

  三亚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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